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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指南
 
 
 
 
   
 
 
 
   工商简介



   泾县工商局职能及机构设置

    泾县工商系统紧密结合泾县实际,按照“理顺关系,小局大所,优化组合,强化职能”的总体思路,为适应新时期、新形势对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需要,因此共设置7个职能股(室)、2个直属行政机构、8个派出机构。

一、主要职能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结合本省实际,参于起草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、 规章草案和政策。并组织实施有关法规、规章和政策。

(二)主管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、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,依法核定登记注册企业的名称,确认经营资格,核发营业执照,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。

(三)组织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;依法查处垄断、不正当竞争、商业欺诈以及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其他经济违法违章案件。 

(四)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受理消费者申诉,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;组织查处市场经营活动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。 

(五)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、生产资料市场;监督管理网络经营行为;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。 

(六)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,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,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;指导驰名商标的认定申请,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。 

(七)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,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。 

(八)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,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,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,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违章活动。

(九)监督管理经纪人、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。

(十)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,依法参与对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。

(十一)依法对企业名称、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、包装、装潢、商业秘密、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。

(十二)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。

二、职能配置

1、机关内设机构

(1)办公室。协助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,协调局内外工作关系;负责有关文件起草和文书档案、安全保密、宣传、信访、机要、信息、统计和会议组织工作;承担和指导有关调研工作;制定县局和机关工作制度;负责财务、装备、审计、资产管理和基建、维修等工作。

(2)人事教育股。负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;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、队伍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;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;负责机关和直属、派出机构的党、群工作。

(3)政策法规股。研究起草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度;负责工商行政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,承办应诉和赔偿工作;组织法制宣传。

(4)市场规范管理股(合同监督管理股)。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、办法;依法管理和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;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;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;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;监管拍卖行为;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;维护市场诚信活动。

(5)企业注册股。管理企业注册,核定注册单位名称,审定、批准、颁发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证照,并对其进行监管。

(6)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。负责监督管理商标使用;查处商标使用违法行为,保护商标专用权;开展弛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认证和保护;监督管理各类广告活动,依法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,引导广告业的发展;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协会的工作。

(7)个体私营经济监督股。研究拟定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、办法;管理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;监管个体工商户、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,引导个体、私营经济健康发展;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工作。

2、直属行政机构

(1)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局。监管生产资料、生产要素市场及其他专业市场,并查处其经济违法案件;监管经纪人、经济机构等组织。

(2)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。查处垄断、不正当竞争、走私贩私、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;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,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;负责“12315”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,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案件;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。

3、派出机构(工商所)

(1)城关市场工商所。管辖范围为县城城区内各集贸市场。

(2)城北工商所。管辖范围为县城城区片。

(3)晏公工商所。管辖范围为晏公、汀溪乡、昌桥乡。

(4)榔桥工商所。管辖范围为榔桥镇。

(5)桃花潭工商所。管辖范围为桃花潭镇。

(6)蔡村工商所。管辖范围为蔡村镇、琴溪镇。

(7)黄村工商所。管辖范围为黄村镇、丁家桥镇、茂林镇。

(8)章渡工商所。管辖范围为云岭镇。